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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系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09/10/27 9:30:00  文章录入:admin

中华女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一所本科层次的女子普通高等学校,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为一体。它的前身是19495月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老前辈亲手创建的"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改建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等学校。1987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958月牵址、扩建并经国家教委验收审批正式命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了校名。2002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中华女子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多年来,学院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女性人才带动整体教育水平,实施全方位开放办学,已初步建立起专科、本科、研究生(合办)三种层次,普高、成高、高职三种教育并举,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存的新型办学模式。在学历教育方面,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突出女性教育特色。在非学历教育方面,以中高级女性人才培训为主,广泛拓展社会力量办学渠道。学院还在山东设有分院,对内进行多规格、多渠道的合作办学,对外吸收韩国资金,设置了二级学院-中华高丽(职业)学院,并与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五十多年来,学院共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两万多名妇女干部和专业人才,其中包括数千名本、专科毕业生。1991年起连续7年首都文明单位,1998起连年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目前,学院设有九系一部两中心,即社会工作与管理系(社会工作专业、物业管理专业)、学前教育管理系(学前教育专业)、法律系(法学专业)、秘书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涉外秘书、商务文秘)、经济管理系(会计学专业)、外语系(英语专业)、艺术系(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花卉设计专业)、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技术)、女性学系(女性学专业)、基础教育部、培训中心和电教中心。其中,妇女工作管理专业和学前教育管理专业1997年被北京市教委评为特色专业。

  在搞好教学、办好特色专业的同时,学院的科研工作也得到不断加强。近几年来,学院完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内外机构的多项科研项目。《中华女子学院学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公开向国内外发行。

  "十五"期间,学院将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主题,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突出女校优势,立足北京,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努力办成一所质量优良、独具特色、以文科为主、文理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中华女子学院。

  艺术系始建于1995年,办学层次有普高本科、普高高职,现开设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室内陈设方向、广告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本科专业,花卉设计、主持与播音、人物形象设计三个高职专业,学生人数约200人。

  艺术系拥有专业教学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在提供高质量教学的同时也在与企业的合作和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非常活跃。特设的艺术设计研发中心也为多样的教学活动提供了对外合作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