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通知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09/10/21 9:04:25 文章录入:admin |
|
为了弘扬书法艺术,建设和谐文化,展示当代青年的书法艺术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在宁波市举办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宁波市文联 宁波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波美术馆 二、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主办、承办及协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三、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投稿要求 (1)18—50周岁的作者均可投稿。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等。 (3)规格:书体不限,高度、宽度不超过六尺,以竖幅为宜,不收册页。 (4)篆刻作品:印蜕数量最少不少于6方,最多不超过12方,边款2方以上。作者自制竖式印屏,尺寸为66x (5)请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 使用正楷登记)。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投稿登记表》,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请勿使用笔名。 (6)草书须附释文,篆书附释文出处及释文版本的复印件。 (7)每件作品须通过邮局汇参评费30元。 (8)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齐,每件作品均需汇寄参评费,禁止化名重复投稿,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9)来稿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主办单位对所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 五、评选 本次大展评委会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入展名单。如发现个别代笔的,通知作者到现场进行测试;未到现场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评出获奖作者共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入展作者400名左右。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09年9月于宁波市美术馆展出。 七、出版 组委会负责出版《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8000元,三等奖每人6000元。入展作品(不含获奖作者)收藏费每人400元。分别赠送每位入展作者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九、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截至 十、收稿和汇款地址 作品寄稿地址:宁波市人民路122号 全国第二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办公室(宁波美术馆内) 邮编:315020 收稿人:李忠庆 王静 收款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4—87661718 0574-87643222-2702 十一、凡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二、在未经本会定稿之前,相关征稿通知已在部分网站、报刊上登载,该稿并不代表本会正式文件。征稿启事均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网 十三、展览信息和登记表下载可登录www.ccagov.com.cn(中国书法家协会网)。 中国书法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