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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征稿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09/10/25 7:15:4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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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篆书艺术的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举办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贵阳市文联 贵阳市美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本次篆书作品展均收原作,要求必须是篆书作品。所谓篆书,包括小篆和自甲骨文以下各 种古文字书体的学习和创作,提倡深入传统,古而能新;保证文字的正确性和可读性,反对自我 作古,不合理地生造字形,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古体书法的文化意味和艺术精神。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过六尺,宽不超过三尺,全部为竖式。本届篆书展不收册页。 (4)、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 予评审。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递;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5)、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不退。 (6)、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须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 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软件做好 收稿登记、终评通知、入展发布等工作。 (7)、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 发放证书和奖金,如因登记姓名不符导致证书不能发放,承办方不再重复发放。 3、入展作品400件左右。 4、奖项设置 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 5、作品评审 (1)、评审工作于2010年2月份在贵阳市举行,2010年5月上旬在贵阳市美术馆展出。 (2)、评审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入展名单。 6、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2)、一等奖奖金每人7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3000元。 (3)、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寄出,由贵阳市书协负责。 (5)、获奖与入展证书、作品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 四、截稿日期: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65号贵阳美术馆 陆炫 收,邮编:550002,电话:0851-5865575。 六、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