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廊坊画院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09/9/22 5:12:04 文章录入:admin |
|
1986年成立,隶属于廊坊市文化局,为廊坊市唯一国办画院,现任院长:张玉华,副院长:张万峰。拥有院内外画师数十人,专职人员8人。 廊坊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之间,素有“京津走廊明珠”之称,廊坊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民风淳朴,历史上著名的义和团“廊坊大捷”就发生在这里。今天的廊坊市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足,拥有“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世界人居范例奖”等多项荣誉称号,成为环渤海地区崛起的现代化新兴之城。 廊坊画院成立于1986年,是河北省最早建立的地市级画院之一,隶属于廊坊市文化局。现有院内外画师数十人,绝大多数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从事中国画创作、研究,艺术培训、艺术咨询等。现任院长张玉华。 作为廊坊市的主要艺术创作机构,廊坊画院自成立以来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创作了大量的优秀作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艺术展览、学术交流、研讨活动,造就培养了多位在国内外深具影响的优秀画家;在推动发展我市美术创作、建设和谐社会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最近两年,连续组织、开展了廊坊画院中国画人物研讨会,“相约冬季”廊坊画院、廊坊师院艺术联展,首届廊坊中日美术、书法作品交流展,“丹青廊坊”中国画书法提名展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廊坊画院积极改变旧有体制下形成的各种弊端,团结带动院内外画师,努力创作、深化改革、致力于制度创新、增强自身活力,不断拓展艺术活动范围,在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打造美术精品、繁荣艺术创作、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方面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