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现实主义精神的艺术创新、彰显民族文化,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推出美术名家新作,以真、善、美的艺术精品满足社会的审美需求,自2005年起举办“中国百家金陵画展”。单年展出中国画100幅,双年展出油画100幅。现将“2009•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化厅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杨新力 冯 远
刘大为 顾 浩
主 任:吴长江 章剑华
梁 勇 王慧芬
副 主 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健 言恭达 杨企鹏 何家英
宋玉麟 张旭光 施大畏 高 云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卢禹舜 田黎明 李宝林 李 洋
朱道平 宋雨桂 张道兴 杜 军
陈 平 周京新 郭怡孮 唐勇力
谢志高 詹庚西
秘 书 长:言恭达(兼) 杜 军
副秘书长:李朝润 袁 峰 陈新建 尹 石
展览办公室:袁 峰 王玉海 孙 宁
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
四、展出日期:2009年12月
五、展出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六、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七、评审: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与终评之后,评出金奖作品10件、入选作品90件,共展出100件。
八、入会资格:该展入选作品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九、作品归属:金奖作品奖金每件5万元,另付1万元中国画创作补贴费,作品由组委会留展并由江苏省美术馆收藏。入选作品展出后退还作者。
十、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证书: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二、作品要求:参展作品须弘扬现实主义艺术精神,反映现实生活,关注民生,关爱自然,彰显时代精神,体现艺术的继承与创新,体现真善美相统一的审美取向。同时须是近年来新创的作品。作品尺寸要求:长宽不超过2米,特殊尺寸报组委会批准。
十三、送件时间及要求:2009年10月15日前将参展作品照片寄至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以当地邮戳为准。初评入围者由展览组委会直接通知本人将原作寄至展览所在地参加终评,初评未入围作品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应征作品先寄该画7英寸彩色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称、职业、作品题目、尺寸、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谢绝合作,每人限送一张。
十四、参展作者在寄作品同时需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五、作品照片收件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孙宁)收 邮编:100125
电话:010-65855735
十六:画展信息可参见以下网址:
www.caazl.cn(中国美协展览部网站)
www.jlexhibition.com ; www.中国百家金陵画展.cn
十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百家金陵画展组委会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