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标志logo
全站头部标志右侧

网站首页

征稿启示

|

|

艺术新闻

书画视频

|

|

展览展讯

艺术节会

国画名家

艺术名家

|

|

书法名家

名家访谈

|

|

油画名家

赏析评论

收藏拍卖

名家书法

|

|

名家山水

文玩杂项

|

|

名家花鸟

文房四宝

画廊画院

艺术场馆

|

|

艺术院校

民间艺术

|

|

拍卖公司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中国书画艺术网 >> 拍卖公司 >> 浏览文章
 

拍卖市场能避免 “公地悲剧”吗?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10月10日

 

    相比画廊或古玩店,人们更信得过拍卖行。

    拍卖具有其他交易方式不具备的优点,尤其艺术品所常用的英国式拍卖(增价式拍卖),因透明度高被买家看好。重视声誉的拍卖公司,大都会对所有预拍艺术品全面考证,并在竞拍前公开展示,供竞买人品评鉴定。购藏者曾经普遍认为,到拍卖行一定能以高价换来珍品。特别是对国内外的拍卖业巨头,买家更是信赖有加,很乐于去那里一掷千金。

    但很多无奈的现实,让买家对艺术品拍卖越来越不放心。

    都是赝品惹的祸,典型的案例是《池塘》假画案。2005年,一位上海藏家在北京某知名拍卖公司的“油画雕塑专场”上,以200余万元拍下一件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池塘》。半年后,她被告知该画是赝品。2008年,吴冠中本人在该画背面写下:“这画非我所作,系伪作”。同年,该藏家将拍卖公司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很快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藏家不服,于2009年上诉至北京高法,但终审依旧维持原判。此类拍到赝品却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事件,屡见不鲜。

    原来,从拍卖行买到赝品只能自认倒霉,有法可依。

    尽管《合同法》规定,如果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变更或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但是,拍卖属于特殊的交易活动,应该优先适用另一部专门法律《拍卖法》。《拍卖法》第61条明确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事实上,大多拍卖行在拍卖前都会声明: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审看拍品原物,对自己的竞投行为负责。

    “不保真”,是艺术品拍卖行业的通用规则。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中国书画艺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 、凡本站注明“文章来源:中国书画艺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下载、链接、转发或以其他方 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书画艺术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站转载的内容,本站出于非商业性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文、图涉及版权或者其他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 来函与本网站联系。

上一篇:中国艺术品秋拍将延续火爆行情
下一篇:翰海拍卖12月举行 到底谁是秋拍明星
 以下是对 [拍卖市场能避免 “公地悲剧”吗?] 的评论,总共:条评论

 

 

 最近更新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天衡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朵云轩拍卖有限公司 
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道明拍卖有限公司 
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 
广东保利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秋拍在即东南拍卖倡导多元收藏 
肖利凡工笔画作品展湖南大剧院开展 

 每周推荐

刘俊京官方网站

 本站承诺

  1.本网站定期对加盟的艺术家在网站首页进行推广和宣传,并保证该资料永久保留。
  2.凡 在本网站购买书画作品如不满意的,可于收到作品的15日内退回,网站将无条件退款。
  3. 本站所有作品均来自书画家本人,并终身保真。
  4.本网站在收到买家款项的3日内,即以特快专递方式向买家交寄作品,并保证所售作品完好无损。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